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

发布时间:2020-11-13 PM05:11:03       来源:医保科

一、什么是居民“两病”医疗保险?


   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城乡居民推出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

二、保障范围是什么?

  保障对象: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基本保险,经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两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

  保障标准;“两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协议医疗机构购药,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基金支付比例50%(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金支付比例90%)。高血压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元,糖尿病(含用胰岛素治疗)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同时患高血压糖尿病(含用胰岛素治疗)的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0元。“两病”患者并发合并症的,达到门诊慢性病条件的,可及时申请门诊慢病待遇,两种待遇不能同时享受。

三、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人提供近期住院病历或连续门诊病历、长期用药记录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到市内任何一家一级及以上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填写《高血压糖尿病确认信息表》。

   2.定点医疗机构对申请资料按时审核。

   3.审核通过人员携带确认信息表到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系统登记,登记当日即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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