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领取人生第1证

发布时间:2023-03-28 AM09:24:27       来源:出生证室

一、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次签发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
3、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领证人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新生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同时领证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二、对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的,由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或领证人到德州市立医院准备补发材料,材料补全后,到德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补发。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交材料:
1、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书;
2、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3、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授权委托书;
4、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或副页复印件、补发登记表;
5、已办理出生登记的,需提供新生儿落户的户口本,只补发正页;未办理出生登记的,需向新生儿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查,公安机关出具未随父母双方落户证明,否则不予补发副页;
6、新生儿父母已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由抚养方申请补办。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领人或新生儿父母向原签发机构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同时交回旧证。
1、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包括私拆副页、乱涂乱改、打印错误、字迹不清、项目不全、严重损坏、未加盖印章、身份证号码或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等);
2、经公安机关证实新生儿姓名不能进行出生登记,需要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换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
2、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3、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授权委托书;
4、原《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和换发登记表;

四、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流程
  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外(以下简称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拟落户为德城区户籍者,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到德城区妇幼保健院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医学证明》时需要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亲子关系声明;
2、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3、如有接生人员,需提供接生人员接生情况证明;
4、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首次签发登记表;
5、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更新到最新日期)。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法定医学文书,也是公安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俗称“上户口”的主要医学依据;此外,孩子上学、出国留学、办理签证时也会用到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文书,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注意事项:
1、新生儿姓名一经打印,将无法更改(新生儿父母及家人须对新生儿姓名一致认可);
2、身份证须通过验证机验证并保证在有效期内,身份证无磁者请到公安机关尽快办理,否则将影响出生医学证明的正常办理。
3、《出生医学证明》原则上应在新生儿出生1个月内按要求申领,如因特殊原因超过1年时间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需要向签发机构提交产妇住院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等,并做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4、办证后第二天才能取证,建议住院期间提前办理。
5、我院现已开通网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关注 “德州医疗”微信公众号,按提示操作,完成信息填报(请确保信息真实)后提交,经我院工作人员审核后打印,并邮寄到家。
6、鉴于《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请家长妥善保管、保留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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